廣州市南沙區促進港澳青年就業創業補貼申請指南
By 香港工聯會大灣區社會服務社 3 11 月, 20262026年度廣州市南沙區促進港澳青年就業創業補貼開始申領啦!申報時間為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請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在規定期限內登錄【南沙@i企】網站進行申報。
《廣州市南沙區促進港澳青年就業創業補貼申請指南》
一、綜合申請要求
(一)港澳青年
港澳青年,是指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具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或澳門特别行政區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財政供養人員和法定機構聘用的港澳青年不適用本申請指南。
港澳青年應提供以下身份證明材料:
- 由香港、澳門特别行政區政府簽發的香港、澳門居民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 由内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通行證正反面掃描件;港澳非永久性居民須額外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或内地居民身份注銷證明。
說明:
- 在南沙區發展的台灣地區青年(需提供有效的台胞證和回鄉證)、海外華僑青年(需提供中國公民及國外合法居留權的證明材料)及其創辦的企業,納入本申請指南适用範圍,享受同等待遇;
- 港澳青年如已在香港、澳門參加當地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當地社會保險關係,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不在南沙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但仍應按規定參加南沙其他社會保險。
- 對獎補資金申請審核過程中,社會保險關係不在南沙區的就業、執業港澳青年,不予資金支持。
- 本申請指南所涉及的港澳青年年齡條件均以首次申請年度的1月1日為計算時點。
(二)依法設立或註冊的各類主體
本申請指南規定的依法設立或註冊的各類主體是指人力資源服務業企業、港澳青創企業、港澳青創基地、港澳高校、企業、社會組織、專業機構等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申請對象。财政供養單位和法定機構不适用本申請指南。
- 港澳青創企業:港澳青創企業是指在南沙區港澳青創基地從事實際經營活動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以港澳青年為股東(直接或間接持股25%及以上的股權)創辦的企業。
- 港澳青創基地:港澳青創基地是指在南沙區經審核認定,以港澳青年為主要服務對象的苗圃(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等創新創業載體。
- 人力資源服務業企業:人力資源服務業企業是指為勞動者就業和職業發展、為用人單位管理和開發人力資源提供相關服務而依法設立的經營性專業機構。
本申請指南要求在南沙區從事實際經營活動的單位,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 生產經營在南沙區。在南沙區擁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及必要的生產經營設施;經營場地面積不低於單位在南沙區繳納社會保險員工人數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值;
- 人員在南沙區。申請補貼前連續6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參加社會保險;
- 單位須确保其統計關係與稅務關系在南沙區範圍内。
實際經營活動認定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 根據實際經營業務,提供業務合同,以及相對應的發票、銀行回單、貨物流(或服務流)的材料;
- 申請獎勵前6個月的租賃合同、發票、回單;
- 申請獎勵前6個月以上單位稅收完稅證明,如未繳納稅收則提交無欠稅證明。
說明:
- 對於同一港澳青年直接或間接持股比例25%及以上創辦的多家港澳青創企業,申請的補貼與獎勵僅能對其中不多於2家港澳青創企業進行補貼或獎勵,不得重複申請。
- 對獎補資金申請審核過程中,本申請指南要求在南沙區從事實際經營活動的單位遷離港澳青創基地或南沙區的,或是港澳青創企業經持股比例變更後港澳青年持股不足25%的,不予資金支持。
(三)材料提交要求
- 申請單位或個人提交至系統的申請材料需為原件掃描件;
- 申請單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非空白頁(含封面)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多頁需蓋騎縫公章;
- 申請材料涉及英文或其他外文的,需提供由具有翻譯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並同步提交翻譯機構的營業執照。
(四)政策依據
《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促進港澳青年就業創業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南人社〔2026〕54號)。
(五)申請時間
2026年1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在2026年1月至2026年10月期間符合薪金補貼、綜合補助申請條件的港澳青年,須在本期申請期内提出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或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不再追溯補辦該期間的補貼申請。
二、申請辦理流程
(一)線上申請
申請對象需在申請時間内根據申請指南(附件1、附件2)準備相關申請材料(除生活補貼外),登錄南沙@i企(網址:https://qiye.gzns.gov.cn/portal/policyService/index)在「政策服務」專欄點擊「兌資金」模塊,兌現事項關鍵字搜索「港澳青年就業創業」或「港澳青創新十條就業獎勵」(限舊政策就業獎勵搜索)點擊「在線辦理」,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至系統進行申請。
(二)申請受理
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務服務大廳負責線上受理,進行形式審查後移交政策兌現部門。
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通過系統平台直接予以辦結;對缺少申請材料或遞交材料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將通過系統平台退回材料,並發送手機短信至申請對象在南沙@i企補貼申請系統中填報的手機號碼,一次性告知申請對象應補正的材料及時限要求。系統平台流程爲最終依據,應密切關注系統平台審核狀态及手機短信信息,手機短信僅作輔助提醒。未在規定時間内按要求補充材料的,視為放棄當次獎補申請資格。
(三)部門審核
政策兌現部門就獎補事項内容征求區其他相關部門意見,委托專業機構通過專家評審、調查核實等方式提出認定意見,依據專家評審結果和調查核實報告進行核準審議。
(四)社會公示
經審核認定符合獎補條件的申請對象,在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内向政策兌現部門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政策兌現部門對異議進行調查核實。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無異議。
(五)發放撥付
對經審核認定符合獎補條件並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但核實不成立的申請對象予以獎補,由政策兌現部門按相關規定程序發放撥付獎補資金。因實施辦法相關獎補資金而產生的稅款由獲獎補單位或個人按國家規定全額承擔。其中,給予個人的獎補資金由政策兌現部門統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具體金額採用舍尾法的核算方式,精确到元),給予單位的獎補資金由獲獎補單位自行納稅。
三、政策諮詢部門
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諮詢電話:020-34684062;020-39096653(僅限生活補貼)
- 受理時間: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注:實習補貼以共青團廣州市南沙區委員會的申請指南爲準。
來源: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通知公告《關於開展2026年度廣州市南沙區促進港澳青年就業創業補貼申領工作的通知》:http://www.gzns.gov.cn/tzns/tzdt/tzgg/content/post_11076163.html
南沙@i企補貼申領線上申請入口: https://qiye.gzns.gov.cn/portal/policyService/index
編輯:W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