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實施非深戶籍兒童可參保 父母一方持深圳港澳台居住證即辦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2025年9月1日起取消兒童參保戶籍限制,持有效深圳居住證或港澳台居住證的港人家長,在本市居住7歲以下未入園/未在內地參保子女可加入深圳居民醫保,享門診住院報銷待遇。
1.誰能參保
根據規定,在本市居住未在園在校且未參加其他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深戶籍學齡前(7歲以下)兒童,其父母一方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參加我市居民醫保:1.持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2.深圳市簽發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3.深圳戶籍居民。
2.繳費時間
參保的非深戶籍兒童監護人應當在每年9月為其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並一次性繳納當年9月至次年8月的居民醫保費,其他月份辦理參保手續的,應當從申請之月起一次性繳納剩餘月份的居民醫保費。
3.參保待遇
先選定,後就醫
要注意的是,深圳居民醫保參保人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看普通門診的,記得先選定,後就醫。14歲以下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可以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內選定1家社康機構或其他基層醫療機構,或者1家二級及以下醫院作為普通門診統籌就醫定點醫療機構,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只要選定一家社康機構後,該社康所屬的上級結算醫院,連同結算醫院下設的其他社康,都自動「打包」成一個整體,納入選定範圍,相當於「選1送N」,方便參保人就近就醫,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新生兒情況
非深戶籍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的,可以從出生之月起繳費,並從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如需補繳出生月至參保登記月的醫保費,需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費。
具體待遇見下圖
編輯:Evely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