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民商事判決草案10月恢復二讀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近日發表網誌表示,香港與內地在民生和經貿活動的交流合作日趨緊密,社會上不時有聲音要求擴闊兩地相互認可和強制執行民商事判決制度的涵蓋範圍,期望在10月下旬恢復二讀的《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正正回應社會在這方面的訴求,有關安排更是兩地在民商事司法互助的新里程碑。

香港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與內地簽署了九項關於民商事司法互助的文書,其中與最高人民法院於2019年1月18日簽訂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執行判決安排》)至為關鍵。

《執行判決安排》的涵蓋範圍廣泛,就香港與內地相互認可和強制執行民商事判決,建立更全面機制,減少當事人就同一爭議在兩地重複提出訴訟的需要,為當事人利益提供更佳保障,同時提升香港作為區內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競爭力。

為落實《執行判決安排》,我們需透過《條例草案》在香港實施,而內地則會頒布有關司法解釋。律政司會就實施《執行判決安排》的工作與內地當局保持積極溝通,待商定在兩地同時實施的日期後,會盡快作出公佈。

(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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