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持居住證12月可參加廣州城鄉醫保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於 12月1日施行《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規定》(簡稱《規定》)其中對香港居民來說,最重要之調整是擴大了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範圍,把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的持有人,居住地在廣州市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台居民納入了廣州居民醫保。
另外《規定》中明確:
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依法招聘的港澳台居民,應當依法參加廣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就業地或者居住地在廣州市,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靈活就業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規定參加廣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又或未按照規定享有其他保障而居住地在廣州市,並且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而未就業的港澳台居民,參加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更多詳情可參閱人社通網站:https://m12333.cn/policy/cuwy.html
(來源:人社通、廣州市穗港澳青少年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