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優惠措施】港人可共同申購深圳版居屋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頒布的《深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於8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港澳台居民可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購深圳共有產權住房,免受戶籍限制。售價原則上高於或等於市場價五折。申請人配偶、未滿18歲的子女應列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父母、申請人配偶父母也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共有產權住房實行封閉流轉制度。購房人自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未滿五年的,不得轉讓所購共有產權住房;自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滿五年的,可以將所購共有產權住房轉讓給符合條件的對象。

面積方面,共有產權住房配售建築面積標準按照符合條件的家庭人口數確定,3人或以下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為65平方米左右(約700平方呎),4人或以上家庭為85平方米左右(約915平方呎)。

詳情可瀏覽以下網站:

http://www.sz.gov.cn/zfgb/2023/gb1291/content/post_10689380.html

(來源:文匯報、深圳市政府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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