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就業】廣東首次立法協助港青報考大灣區公務員
《廣東省促進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條例》在廣東表決後通過,屬廣東首次以立法拓展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空間的條例,於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當中港澳青年(即45歲以下中國國籍的港澳居民),在大灣區九個内地城市(即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可得就業及創業援助
詳情如下:
鼓勵合資格的港澳青年報考當地公務員 幫助當地國營企業、事業單位等 招聘港澳青年 幫助合資格港澳青年 參與義教、義農、義醫和振興鄉村等 幫助當地招收港澳青年博士 進入「博士後流動站」 「博士後研究工作站」 探索港澳相關組織合作展開研究人員培養 合資格港澳青年 在當地就業創業可享 就業補貼 創業資助 創業培訓補貼 租金補貼等 為創業青年供應 產品落地、市場拓展、商務資源對接等 可以申請「人才住屋」 保障性租賃房屋 公共租賃房屋或租屋補貼 助引入港澳知名高等學校來粵合作辦學 發展港澳子弟學校和港澳子弟班 |
詳情請瀏覽:
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gadwq/zxzc/content/post_4467210.html
文章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
圖片來源: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