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加強法治保障】為粵港澳大灣區「量身定製」! 這部法規正式印發

為粵港澳大灣區
「量身定製」!
省人大常委會正式印發《計劃》
↓↓↓
量身定製

9月4日,省人大常委會正式印發《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粵港澳大灣區專項立法計劃(2024—2027年)》(下稱《計劃》),從今年起,省人大常委會計劃每年推出2部「小切口」地方性法規,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法治保障

政策原文。圖片截自廣東人大網

全國首個
落實國家區域發展重大戰略決策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全國首個落實國家區域發展重大戰略決策,由地方立法機關單獨編製的專項立法計劃,將有利於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精細化立法
推動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計劃》對今後4年涉大灣區立法項目作了安排。按照《計劃》,2024年制定的《廣東省促進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條例》《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條例》已出台。

《計劃》還明確,2025年擬制定《廣東省促進粵港澳氣象合作發展條例》《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軌道交通條例》; 2026年擬制定《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商事調解條例》《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人工智能產業合作發展促進條例》;2027年擬制定《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業合作條例》《廣東省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保障條例》。還計劃適時制定《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青少年交流條例》,同時圍繞相關要求增加的有關粵港澳大灣區的法規項目,也適時安排審議。

要發揮省人大及其常委會主導作用|
9部法規內容涉及方方面面
如何落實好《計劃》
切實助推粵港澳大灣區
「一國兩制三法域」更好對接?

《計劃》要求在核心制度設計上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在法規條文上明確具體、嚴謹規範,增強立法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

《計劃》也提出,要發揮好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的牽頭起草、組織協調、督促推動、審議把關等環節中的主導作用,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廣泛凝聚社會共識

對因部門職責不清起草難度大的法規,必要時成立立法工作專班,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牽頭組織立法工作專班起草法規草案,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法規議案,積極推進立法進程。對於其他部門牽頭起草的法規草案,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委員會要提前介入、協同配合,形成立法工作合力。

「編製立法專項計劃,集中力量推動某一方面的立法工作,這樣的形式在各地人大都不多見,具有創新性。」暨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邱新表示,廣東立足省級地方立法權主動作為,為大灣區協同共融打下了有益制度基礎,成為很多具體規則設計的原點和依據

延伸閱讀
掃描下方二維碼
查看更多有關
《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粵港澳大灣區專項立法計劃(2024—2027年)》的內容
↓↓↓

來源:粵港澳大灣區門戶網、南方日報

Similar Posts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