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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私家車多次進出廣東省政策

廣東省公安廳於2021年8月30日出台「廣東省關於香港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就未來落實香港私家車多次進入內地行駛進行意見收集。該意見稿的內容基本上已經規劃出未來香港居民個人擁有的私家車可以經過「一次申請,多次進出內地」的政策規定。有關政策內大概如下:

1、臨時入境的香港私家車初步只可經由港珠澳大橋進出內地與香港;

2、申請車輛須為在香港登記並持有有效牌照,車長小於6米及座位數不超過8座(包括司機)的非營運小型私家車;

3、臨時入境的香港私家車過境後僅限在廣東省內行駛;

4、每輛合資格的香港私家車最多可以備案2名駕駛人員並在出入境時由備案駕駛人駕駛;

5、在香港註冊登記6年以上的香港私家車,還需要提交驗車合格的證明;

6、申請該計劃的香港私家車需要購買內地的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

7、車輛進入內地後不能連續停留超過30天及累計停留超過180天;

8、有以下情況臨時入境的香港私家車所有人或者駕駛人,將限制或不予受理其新的申請:

①駕駛臨時入境的香港私家車參與走私、偷渡、非法營運,非法攜帶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物品等情況;

②駕駛臨時入境的香港私家車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醉酒駕駛,或者有其他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③駕駛臨時入境的香港私家車超出行駛範圍的;

④駕駛臨時入境的香港私家車在內地發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或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

⑤臨時入境的香港私家車超出連續停留期限的;

⑥其他規定情況;

9、如條件容許下,該實施辦法未來將會延伸推廣至深港陸路口岸。

(資料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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