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兩地牌」 5.1起推四項便利措施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28日宣布,為更好滿足粵港澳三地居民跨境通行需求,推動大灣區融合發展,將於5月1日起推出4項便利措施,包括取消關聯核查納稅要求、延長指標有效期、優化非營運小汽車免檢,及放寬主駕駛人備案兩地牌車輛的數量。
1. 取消關聯核查納稅要求
在5月1日起,已經以納稅條件申辦投資類「兩地牌」指標的申請人,在再申辦資格類、人才類、捐贈類等指標,及以投資高新企業條件申辦指標時,不會再核查相關投資納稅情況,凡符合對應條件,即予辦理。
2. 延長相關指標有效期
在2019年4月15日後申辦的統一調整資格類、人才類及投資高新企業類兩地牌有效期,由5年調整爲長期有效,辦理《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准通知書》延期時,無須再次提供相應資格條件證明。
3. 優化申辦兩地牌的港澳非營運小汽車免檢措施
在港澳首次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9座(含)以下非營運小汽車,申辦兩地牌時免於上線檢驗。而已辦理「兩地牌」的9座(含)以下港澳非營運小汽車(不包括麵包車),自港澳地區註冊登記之日起10年以內,僅上線檢驗1次,即第2、4、8年免上線檢驗,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第6年須上線檢驗;10年(含)以上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在內地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輛,則仍按原規定週期檢驗。
4. 放寬主駕駛人備案兩地牌車輛的數量
凡符合條件,可備案相應「兩地牌」車輛的數目不受限制。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