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北上遇到法律問題需留意!「律師事務所」、「法律諮詢公司」大不同

港人北上遇到法律問題需留意!「律師事務所」、「法律諮詢公司」大不同

港人在內地遇到法律問題時,深圳工聯諮詢服務中心(深圳中心)建議港人尋求當地專業法律服務的協助。但深圳中心了解到,部分港人在自行尋找律師時,混淆了「律師事務所」和「法律諮詢公司」,導致未能即時處理法律問題。深圳中心收集到一些資訊,為大家分清兩者的區別。

  1. 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設立並取得執業許可證的律師執業機構。由市級司法行政機關受理申請並進行初審,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核准。

  • 法律諮詢公司

法律諮詢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登記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2004年5月,國務院取消了「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設立審核」的行政審批,法律諮詢服務公司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即可設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門批准,也不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管。

2004年5月,國務院取消了「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設立審核」的行政審批,法律諮詢服務公司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即可設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門批准,也不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管。

證照及從業人員要求不同

  • 律師事務所持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頒發;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為專業律師,必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持有省級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執業證。
  • 法律諮詢公司僅持有《企業營業執照》,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法律諮詢類公司對從業人員資質沒有要求。

允許開展的業務範圍不同

  •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5.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6.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7.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 法律諮詢公司有嚴格經營範圍限制,只能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範圍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不能以律師名義開展任何業務。

監管部門不同

  • 律師事務所除了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管外,還受律師協會管理。
  • 法律諮詢公司只需要在區(縣)一級市場監督部門(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並頒發營業執照即可設立,不受司法行政機關監管。

從業人員執業規範不同

  • 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等約束管理。
  • 法律諮詢公司從業人員無執業規範要求。

提提大家,在尋找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時一定要查看是否有執業資格,並注意區分律師事務所和法律諮詢公司的區別,仔細辨別,謹慎選擇,以免錯過最佳處理時機,造成財產損失。港人亦可通過各省、市律師協會官方網站進行查詢相關資訊。

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諮詢熱線:

廣州中心:8620-8337 5338

深圳中心:86755-8225 1818

東莞中心:86769-2223 1001

中山中心:86760-8880 7882

編輯:Ka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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