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項出入境新政公布 多項措施惠及港澳居民

為積極服務促進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國家移民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11月3日發布10項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服務政策舉措,自2025年11月5日起開始實施,其中多項措施涉及港澳居民。

港澳相關措施
一、擴大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試點實施範圍
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的基礎上,在長三角、京津冀地區全域,以及全國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在上述區域工作的人才,可憑有關人才證明,申請辦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往來香港或者澳門人才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二、在部分與港澳台通航通行口岸推廣應用智能通關
在深圳市深圳灣口岸、珠海市拱北口岸實施「刷臉」智能通關的基礎上,在上海虹橋機場,廈門高崎機場、五通碼頭,廣州琶洲客運港、南沙客運港,深圳皇崗、羅湖、蓮塘、福田、文錦渡,珠海橫琴、港珠澳大橋等口岸推廣應用。
年滿14周歲以上,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他類赴港澳簽注的內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含非中國籍)的港澳居民、持5年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台灣居民,且同意採集核驗面相、指紋等信息用於出入境邊防檢查核驗的,可選擇使用上述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現場智能快捷通道「刷臉」通行。

三、擴大內地居民換發補發出入境證件「全程網辦」試點城市範圍
現有的20個試點城市增加至50個,試點城市16周歲以上戶籍居民(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除外),可以通過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網上申請換發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可不必前往出入境窗口辦理,為中國公民辦理出入境證件提供更大便利。

四、為持探親簽注往來港澳地區的內地居民在港澳地區續辦同類型探親簽注提供便利
內地居民持探親簽注往來香港、澳門探親,簽注允許的逗留期限不能滿足繼續在港澳逗留需求的,可於逗留期屆滿前,提前不少於7個工作日,分別通過香港中旅集團、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續辦同類型探親簽注的申請。

五、增加廣東省5個口岸為240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入境口岸
增加廣州琶洲客運港、橫琴、港珠澳大橋、中山港、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等5個口岸為240小時過境免簽政策適用入境口岸,適用240小時過境免簽的入境口岸總數由60個增加至65個。

六、支持促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生產要素高效跨境流動
對於在合作區科研院所、科技創新企業等機構工作的內地人才,經合作區深圳園區管理部門備案後,可予簽發3年多次有效往來香港、澳門人才簽注,申請時免予提交人才證明。
允許新興、初創企業首年度免納稅額辦理往來港澳商務備案,對高新技術、高端製造等重點企業機構往來港澳備案人數名額予以傾斜。
在皇崗、福田口岸設置合作區專用通道,允許深圳園區內企業機構工作人員經福田保稅區一號通道出入境,提供邊檢快捷通關便利及預約通關服務,為運輸科研物資進出合作區車輛開設綠色通道。

其他
一、實施大陸居民申辦往來台灣探親簽注「全國通辦」措施
大陸居民擬往來台灣地區探親的,可向全國任意一個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探親簽注申請,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二、擴大24小時直接過境免辦查驗手續口岸範圍
在天津濱海、大連周水子、南京祿口、福州長樂、青島膠東、武漢天河、南寧吳圩、海口美蘭、重慶江北、昆明長水10個國際機場複製推廣24小時直接過境免辦出入境邊防檢查查驗手續措施。

三、擴大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口岸範圍
將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口岸範圍由現有58個增加至100個。未持有效來往大陸出入境證件的台灣居民抵達口岸時,可向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經批准後即可領取證件入境。

四、實施外國人入境卡網上填報
外國人來華前,可通過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府網站、政務服務平台、「移民局12367」App和微信(支付寶)小程序、手機端掃描入境卡填報碼等渠道,在網上填報入境相關信息。對於不具備網上填報條件的外國人,可在抵達中國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現場時,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或使用現場智能設備在網上填報入境信息,或者填寫紙質外國人入境卡。

來源:大灣區之声、央視新聞

編輯:Evel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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