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可享「港人港稅」 超出香港部分稅負免徵

4月18日,前海管理局發布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正式印發實施《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個稅政策》),明確對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將前海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擴展至前海合作區全域,即由原來的14.92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平方公里。

此次《個稅政策》明確了對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對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個稅政策》還明確了政策優惠的享受時間及收入範圍。相比於之前的境外高端緊缺人才個稅補貼政策,此政策優惠享受時間提前,在每年3-6月個稅匯算清繳環節即可享受減免。政策明確香港居民的個人所得具體包括來源於前海合作區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作為「特區中的特區」,前海堅持「依託香港、服務內地、面向世界」,加強與香港的合作,進行制度創新和規則銜接並已有大量成果,吸引了眾多港企落地前海,以及香港居民在前海創業及就業。

(資料來源:大公報)

Similar Posts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