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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放鬆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購房限制

近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廣州放鬆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購房限制建面120平方米以上面積的住宅不限購」已於上周開始執行。

據介紹,港人在廣州市内,限購區限購一套120平方米及以下住宅,其餘不受限制。港人憑身份證明文件、回鄉證、在廣州工作/學習證明、自住自用承諾書等資料,可按規定購買廣州市内住宅。具體內容如下:

港澳台居民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及華僑提供在廣州市工作學習相關證明,具結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自住自用的書面承諾,提供材料符合規定的,可以在本市限購區內購買一套12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在本市非限購區購買住宅及在限購區購買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時不限制套數。

境外人士(不含港澳台居民和華僑)提交在本市工作學習證明以及工作單位的有效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並提交由申請人具結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自用自住的書面承諾,提交的材料符合規定的,在限購區內可以購買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一套,在非限購區或在限購區購買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時不限制套數。

而深圳早在2023年9月份已鬆綁了2007年的「限外令」,非住宅類的商鋪、商業辦公物業、商務公寓對港澳居民放開不再限購,鼓勵港人北上置業。
(來源:粵港澳大灣區門戶網、南方+、南方都市報、廣東新聞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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