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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就業】廣東首次立法協助港青報考大灣區公務員

《廣東省促進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條例》在廣東表決後通過,屬廣東首次以立法拓展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空間的條例,於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當中港澳青年(即45歲以下中國國籍的港澳居民),在大灣區九個内地城市(即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可得就業及創業援助

詳情如下:

鼓勵合資格的港澳青年報考當地公務員

幫助當地國營企業、事業單位等
招聘港澳青年

幫助合資格港澳青年
參與義教、義農、義醫和振興鄉村等

幫助當地招收港澳青年博士
進入「博士後流動站」
「博士後研究工作站」
探索港澳相關組織合作展開研究人員培養

合資格港澳青年
在當地就業創業可享
就業補貼
創業資助
創業培訓補貼
租金補貼等

為創業青年供應
產品落地、市場拓展、商務資源對接等

可以申請「人才住屋」
保障性租賃房屋
公共租賃房屋或租屋補貼

助引入港澳知名高等學校來粵合作辦學
發展港澳子弟學校和港澳子弟班

詳情請瀏覽:

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gadwq/zxzc/content/post_4467210.html

文章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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