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內地辦年貨返港要注意!
1月20日,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提醒,由外地返港時,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入境。何人違反有關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沒收。
非商業用途亦違法 人工栽培品種亦受限
2024年,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約550宗,包括活生蘭花(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花旗參、乾海馬、天麻、石斛,以及列明的瀕危鯊魚魚翅等。
漁護署表示,農曆新年假期將至,近日發現有多宗市民從內地非法攜帶蘭花回港被攔截的個案。市民如欲在本港以外地方購買動植物產品,應留意有關動植物是否屬瀕危物種。由於要分辨動植物產品是否源自瀕危物種可能並不容易,漁護署建議市民切勿購買未能確認是否受管制的產品。
來源:香港特區政府粵港澳大灣區速遞
編輯:Kayu